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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中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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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中的玫瑰
尘埃中的玫瑰

尘埃中的玫瑰

作者:一束光
更新时间:2025-04-25 03:27:33

小说叫做《尘埃中的玫瑰》,是作者“一束光”写的小说,主角是陈屹顾辰。本书精彩片段:结果他回来,穿着高级定制西装站在我面前,那张脸上,充满了厌恶。“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和我现在的圈子格格不入。”可他忘了,五年前那个富家女,是如何为他低到尘埃的。......我离家那天是盛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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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出生在江城最有钱的家族,是万千宠爱长大的林家千金。

可为了他,我放弃一切。

离家、断资助,住地下室打三份工,只为给他一个去国外深造的机会。

我以为他学成归来,会是我的丈夫。

结果他回来,穿着高级定制西装站在我面前,那张脸上,充满了厌恶。

“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和我现在的圈子格格不入。”

可他忘了,五年前那个富家女,是如何为他低到尘埃的。

......

我离家那天是盛夏。

父亲站在落地窗前抽着雪茄,没回头,只冷冷吐出一句话。

“你要嫁他,就别回来。”

我握着行李箱的手指发白,沉默着走出家门,身后是母亲失望的眼神,还有哥哥狠狠甩上的门声。

我从没想过,有一天我会为了一个男人,抛弃所有。

但我甘愿。

他叫陈屹,出身农村,成绩优异,性格沉稳,是我大学四年的学长。

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图书馆。

我的笔没水了,他递给我一支自己的,笑得很腼腆。

那一刻,我信了爱情。

他知道我的身份,但从没主动靠近过我,反而像有意躲着。

那种克制和自尊,像极了我渴望的爱,干净、独立、不沾染利益。

后来他告诉我,他最大的梦想是出国读研,将来能在学术界站稳脚跟。

“那你去,我供你。”

他说他不会要我的钱,想靠他自己的努力,站在我的身边。

“你不靠我,也会被我爸打断腿。”

我笑着摇头,实则被他的这股“傻”劲感动。

于是我开始工作,白天做行政助理,晚上接家教,周末还在咖啡馆兼职。

所有赚来的钱,供他学费、生活费,甚至是机票签证、语言班、申请材料,我一手包办。

我从一个被人捧在手心的千金,成了连泡面都要等打折才买的“穷人”。

但我从不觉得委屈。因为他说,他会回来娶我。

他说,我们一定会有一个属于我们的小家,和满墙的书。

我信了。

五年,我一口气熬了下来。

可惜,我熬住了苦,却没熬住他变了的心。

他回国的那天,我去机场接他。

却看见他从头等舱下来,身边跟着个穿香奈儿的女人,挽着他的胳膊。

我站在出口处,笑容僵在脸上。

他看见我时,眼神闪躲了一下,然后走过来,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

“初雁,我一直觉得......你太复杂,我们不适合。”

我听见自己心碎的声音,在轰隆隆的航班播报中,清晰又刺耳。

“她谁啊?”

“啊,一个以前同事。”

“同事?”

“嗯,咱们走吧,我想好好休息一下。”

手中精心为他准备的那束鲜花碎了一地,我将它们拾起重新查到花束中,却无论如何也插不回盛放的姿态。

我捂住眼睛,眼泪从我的指缝滑落。

我极力克制,但再也承受不住心中的压抑。

为了不引人瞩目,我蹲在角落,缩成一团,在心中一遍遍地“嘶吼”。

那天之后,我在出租屋里关了自己三天。

他没有联系我。

像是我们这五年,从未存在过。

我从十八岁开始爱他,大学四年,出国五年,我们的故事比旁人谈三段恋爱还长。

可这段故事,只属于我一个人记得的版本。

第四天,他打来了电话,开门见山地说:“我们谈谈吧。”

我笑了,真是久违的客气。

五年前,他还会每天说“亲爱的”,会不舍得我一个人吃外卖,会说“等我回去,一定娶你。”

五年后,他回来了,带着另一个人,却说我们要“谈谈”。

他的邀请,我去了。

在一个安静的咖啡厅,他穿着剪裁合身的西装,剃了整洁的发型,眼神不再温和,是锋利的那种。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穿了两年的风衣,领口有些发白,手指被长期洗碗留下的粗糙。

我突然就明白了他要说什么。

“初雁。”

他用一种几近歉意的语气开口。

“你现在的状态,已经不再适合我。”

我抬头看他。

“你的意思是?”

“我承认你出身好,但你和你父亲......关系太复杂,我现在只想过简单一点的生活,找个门当户对的女生,不用再那么累。”

我轻轻笑了,心一点点沉下去。

“所以,那个挽你胳膊的女生,就是你口中门当户对的对象?”

他没有否认,甚至没有一点愧疚。

其实复杂个屁,我心理再清楚不过,他就是嫌弃我。

我通过勺子圆弧的反光看看我自己,气色阴沉,早已没了几年前的光鲜和朝气。

“她家里做医药生意的,我们在美国一个项目上认识的......她也很欣赏我,跟你不一样,不会拿钱压我,不会一吵架就说我供你留学。”

我怔住。

五年里,我从没说过那句话。

哪怕我累到在公交车上昏过去,哪怕银行余额只剩两位数,我都没拿这事当恩情提过一次。

我甚至怕他自尊心受伤,每一笔生活费都说是“我爸临时给的零花钱”,每一张签证费收据都塞在我自己的抽屉里,生怕他知道我省吃俭用到什么地步。

结果到头来,他竟然觉得我是拿钱压他。

我的心突然被拧成一团,便不想再做解释。

“那你说吧,”

我盯着他,目不转睛。

“你准备怎么处理我们的关系?”

他沉默几秒说道。

“我们先分开冷静一段时间吧,你也该回家了,你家不会真的不认你。”

我点点头,声音冷静得可怕。

“你想分手可以,但你欠我的,我会一样不少拿回来。”

他眉头一皱。

“初雁,你这么现实?”

“五年,你吃我的、用我的,睡我的,现在一句你太复杂就能抹掉?”

“陈屹,我当初陪你熬,是因为我以为你是值得的,现在我明白了,你不是凤凰,你是披着羽毛的老鼠,一飞冲天之后,只想着谁的米香。”

他脸色一沉,终于有了点不耐烦。

“沈初雁,你别太过分。”

我站起身,俯身靠近他,目光像刀。

“你想过简单生活,没关系,但别忘了,是我给你机会飞起来的,不是你靠你自己爬上去的。”

“从今以后,你是你,我是我,咱们一别两宽,债也该算一算了。”

我转身离开,没再回头。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不是从他身边走开的,而是从这段荒谬的“爱情骗局”里醒来了。

我以为自己已经够清醒了。

说出那些话,转身离开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终于长大了。

可回到出租屋的第二晚,我还是蹲在卫生间,抱着马桶哭得喘不上气。

我不知道自己在哭什么。

是为那五年的青春?还是那场自己导演的“爱情童话”?

又或者,是为那个曾经满心憧憬、满眼是他、傻得连面膜都省下来给他寄暖宝宝的沈初雁。

我真可笑。

我从来没想过分开。

哪怕他回来的第一眼看我的眼神就已经变了,哪怕他身边那个女人踩着恨天高对我上下打量时,我的尊严已经碎了一地。

我还是幻想过,他只是被现实迷了眼。

他会回头。

他会说对不起。

可他没有。

我从抽屉里翻出那本记账本,是我给他记的,从他出国那天开始。

一笔一笔,连一张速递的邮费都不落下。

五年,六十七万八千四百二十元。

我没告诉过任何人,包括他。

我怕他压力太大,怕他自卑,怕他不敢接受这份爱。

现在想想,我不是怕他接受不了,而是我害怕失去他。

所以我心甘情愿地去压低、去迎合、去付出。

只要他还愿意说一句:“等我回来娶你。”

我好像一直都是个恋爱脑。

哪怕离家时什么都没带,只拿了毕业证和身份证,也觉得自己在为“真爱”赴汤蹈火,值得。

是啊,我觉得值。

直到他回来,嫌我太复杂,嫌我身份太高,嫌我不够温柔不够“门当户对”。

我终于明白了,他从来不是怕我高攀他。

他是怕我变成他掌控不了的人。

我太傻了。

他要的从不是和我并肩的爱情,而是一场他能永远掌控的感情游戏。

那一夜我失眠了。

手机屏幕亮了又灭,联系人里还是停留在他的聊天框,最后一条信息,是一个月前我发的:

“最近怎么样?天气冷了,记得加衣服。”

他没回。

现在想来,多么讽刺。

我删了聊天记录,也删了朋友圈,连那张我们去海边旅行的合照,也彻底从云相册里移除。

手指在空中停顿了几秒,最后一点不舍也压了下去。

我告诉自己该结束了。

再不结束,我就真的把自己赔进去了。

凌晨三点,我打开电脑,开始写简历。

我不能一直在咖啡馆打工,我要活得比他强。

我不是为了报复,而是为了让我自己,从这场失败的爱情里,活着走出来。

哪怕,今天的我,还在崩溃边缘。

人的清醒,不是突然某天开悟,而是一次次痛到不能呼吸后,还要逼着自己睁眼面对现实。

我花了一整天改简历,第二天一早就去面试。

坐在地铁上,我身边坐着个学生模样的女孩,手里拿着陈屹写的论文,在笔记本上密密麻麻做标注。

我看了一眼,喉咙像是被什么堵住。

他曾说:“我要把自己的名字,写在最权威的期刊上。”

他做到了。

而我,是那个熬夜给他修改语法、标点、润色摘要的人。

但现在,他在荣耀加身,我在人海求职。

我笑了一下,收回目光。

没关系,他走了,我还得活。

第一家公司拒绝了我,说我资历不够。

第二家公司要我做行政,试用期工资三千,月休四天。

第三家公司,终于让我进了复试,是一家正在起步的咨询公司,老板年轻,气场冷峻。

我穿着那件打了补丁的白衬衫,站在面试桌前,对着一屋子人自我介绍,声音一度发颤。

直到我看见主位上坐着的人,心脏一紧。

顾辰。

他抬眼,目光落在我脸上,神色微怔。

他是我大学时期的校外讲座嘉宾,曾在一次志愿活动里对我说。

“你很聪明,有机会可以试着进我们公司一起合作。”

我本以为他不会记得我,但那一眼对视,他点了点头。

我进了公司,成为顾辰的助理。

很多人觉得我走了运,但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是靠咬牙熬过来的一步。

第一周,我天天加班到十一点,打字打到腱鞘炎,会议纪要被退回三次,PPT被重做五遍。

我从没喊过苦。

因为我知道,失恋算什么。

真正的失败,是你一边失恋一边还失业,一无所有。

顾辰很严厉,但对我并不苛刻。

有一次我晕倒在工位,是他把我送去医院。

护士问:“你家属呢?”

他愣了一下说道:“她没家属。”

我睁着眼听着,心里有点发酸。

那一刻我才意识到,离家出走之后,我真的成了一个“没人要的人”。

他送我回出租屋,看到我满是补丁的床单和洗到泛白的毛巾,沉默了几秒。

“你父亲真就没找过你?”

“我不要他们找。”

“可你也不能把自己过成这样。”

他语气很轻。

“你才二十多岁,不该这么苦。”

我没说话。

他不知道,我不是不苦,而是早就苦惯了。

顾辰站在门口,忽然说:“以后有什么事,记得告诉我。”

我点头。

那一晚,我看着天花板发呆很久,脑子里只有一句话:

他走了,我得活下去。

这不是口号,不是空话,是我这段地狱时期唯一的信仰。

不管我多惨,我都不能让陈屹看到我一蹶不振。

哪怕我是哭着熬过来的,也得笑着站起来。

没过多久,我听说陈屹订婚了,是同事在茶水间八卦时无意提起的。

“哎你知道吗,江城陈家跟林家联姻,那男的就是国外回来的陈屹,听说女方是林氏的独女,家里豪得要死。”

我站在咖啡机前,手指一抖,牛奶洒了一地。

我不是没想过他们会结婚,可是,凭什么他就能这么快开始新生活?

五年,六十七万八千四百二十元就这么白给了?

我想,我应该把它们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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