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王可媛很快办了离婚,原本住的这套房子,是我的婚前财产,这些年我们的经济是分开的。
她的工资她自己花,而其他费用就由我来负责。
所以也不存在什么财产分配。
女儿已经18岁,不存在抚养问题了。
她自从那一次上海回来后,就再也没有踏进家门过。
她坚定地选择了她的周爸爸。
时隔一个月后,女儿第一次主动给我打电话,她要我把房子的户主改成她的名字,还给她五十万现金。
她说:“爸,我是你唯一的孩子,你的就是我的。”
我没有吭声,我自认为在钱上从来没有亏待她。
从她出生的那一年,她的所有学费、生活费、补习费还有兴趣班等等费用,全是我负责,十几年来,王可媛没有给过一分钱生活费。
这些年我花在她身上的钱够全款买一套房子了。
见我没有搭理她,她立刻就火了。
“林志军,我还跟着你姓,你这房子你的存款就该是我的。你口口声声说爱我,看来也不过如此。你要是不把房子改成我的,打钱给我,信不信明天我就去改姓,改姓周!”
我不再容忍她。
我冷冷地对她说。
“这房子和钱是我和王可媛的事情,你没有资格来和我谈论房子和钱的事情。”
“至于你要姓什么,我无所谓!别说姓周了,就是姓爱新觉罗我也不在乎!”
说完我就挂断了电话。
我再次感受了我们之间的关系渐渐破裂,亲情的影子基本上看不见了。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她有了钱的概念,刚刚成年,就开始算计钱的事情。
我的拒绝并没有让她放弃。
她把我从黑名单里放了出来,开始每天不断地纠缠我。
还找来了我妈。
我妈一向很疼她。
我妈给我打电话。
她说,房子和钱就给她一半,以后你老了还指望她给你养老。
我有点犹豫。
我对她的所作所为很生气,可是,我妈也说得对。
我不打算再结婚,这一辈子估计就她一个孩子。
我主动联系了她。
没想到这一次,让我更加看透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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