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小时后,柳如烟才拖着红肿的眼到家。
她没有注意到什么异常,直到一个电话响起, 柳女士,今天是您给裴先生回赠心源的日子,请您赶快到医院来谢谢!
柳如烟一脸懵,但为了搞清楚状况,还是赶到了医院。
医生递给了她十年前,我和她之间的心脏捐赠合同, 合同内有一个附加条款,写明了如果多年后她变心,那么这个心脏便要还给我。
柳如烟接过纸张,注意到捐赠人署名处,写着的是我的名字裴斯年时,不可置信地瞳孔放大, 当年捐赠给我心源的不是博达吗?
为什么会是斯年?
一直都是裴先生的,也就是您现在的丈夫,这些年他频繁更换人工心脏身体也出现问题,听说您愿意把心源还给他,我们也愿意配合!
医生捧着一个盒子递给柳如烟, 女士您不信的话,可以看看这个,这是您丈夫一直用的人工心脏,现在他正在手术室等着您呢!
柳如烟小心翼翼地打开, 看到了一个血红色的机械心脏,随着人脉搏跳动的频率,闪烁着刺眼的红光。
柳如烟傻了,她怎么也没想到,当年捐赠心脏的,不是季博达,而是我。
她呆愣在原地,不相信的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再次看了看捐赠协议的附加条款处最后一句, 捐赠人以爱之名献与此心脏,若负心者则需要把此心还与更需要的人。
其实这个条款当时是我父母不想让我受委屈,强加进去的,我根本没有当真。
我当时根本没想到会有这么一天,但这一天真的到来的时候,我觉得父母为我做的这个决定很对。
辜负真心的人,怎么配得到我维系生命的那颗‘真心’呢?
更何况柳如烟和我结婚这么多年,放不下的竟还是个死人, 我这顶多算是,成全他们罢了。